功能主治: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氏所致尿道炎、前列腺炎、宫颈炎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仅限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对淋球菌引起的咽炎,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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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大观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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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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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509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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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氏所致尿道炎、前列腺炎、宫颈炎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仅限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对淋球菌引起的咽炎,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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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大观霉素: 1、仅供肌内注射。成人: (1)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氏菌感染,单剂一次肌内注射2g。 (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内注射2g,每12小时1次,共3日。一次最大剂量4g,于左右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3、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临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摇,使呈混悬液。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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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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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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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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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氏所致尿道炎、前列腺炎、宫颈炎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仅限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对淋球菌引起的咽炎,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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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因本品大多采用2g单剂治疗,不良反应发生较少。 2、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 3、偶见头痛、一过性眩晕、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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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内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 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 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禁用。 6、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