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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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西地那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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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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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177 |
国药准字H20203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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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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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
对大多数患者,推荐剂量为50mg,在性活动前约1小时按需服用;但在性活动前0.5~4小时内的任何时候服用均可。基于药效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100mg(最大推荐剂量)或降低至25mg每日最多服用1次。在没有性刺激时,推荐剂量的西地那非不起作用。下列因素与血浆西地那非水平(AUC)增加有关:年龄65岁以上(增加40%)、肝脏受损(如肝硬化,增加80%)、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增加100%)、同时服用强效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增加200%)、红霉素(增加182%)、沙奎那韦(增加210%)。由于血浆水平较高可能同时增加药效和不良事件发生率,故这些患者的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项在无HIV感染的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利托那韦可使西地那非血药水平显著增高(AUC增加了11倍,见【药物相互作用】)。鉴于此,建议同时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每48小时内用药剂量最多不超过25mg。西地那非可增强硝酸酯的降压作用,故服用任何剂型的一氧化氮供体和硝酸酯的患者,禁服西地那非。需要合并使用西地那非与a受体阻滞剂时,西地那非治疗前,患者已应用a受体阻滞剂治疗达到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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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不全者。 2、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者。 3、对甘露醇过敏者。 |
说明书的其它章节会更加详细地讨论下列问题:心血管【见警告-心血管】;勃起时间延长与阴茎异常勃起【见警告-勃起时间延长与阴茎异常勃起】;对眼睛的影响【见患者须知-对眼睛的影响】;听觉丧失【见患者须知-听觉丧失】与a受体阻滞剂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用药时的低血压【见注意事项-与a受体阻滞剂或抗高血压药物合井用药时的低血压】与利托那韦合并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见警告-与利托那韦合并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与其他PDE5抑制剂或其他勃起功能障碍治疗的联用【见注意事项-与其他PDE5抑制剂或其他勃起功能障碍治疗的联用】对出血的影响【见注意事项-对出血的影响】有关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咨询建议【见患者须知-有关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咨询建议】临床试验报告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视力异常、鼻塞、背痛、肌痛、恶心、头晕和皮疹。上市前的经验:因为临床试验是在差异很大的条件下开展的,不能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在临床试验中另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也不能反映在临床实践中所观察到的发生率。在全球范围的临床试验中,3700多名患者(年龄19~87岁)服用了西地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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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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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女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西地那非,以发现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发育结果风险的数据。使用西地那非进行的动物繁殖研究表明,大鼠和家兔分别接受给药量为人类最大推荐剂量(MRHD,100mg/天,按mg/m计算)的16倍和32倍时,器官发生过程没有出现不良发育结果。哺乳期妇女: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女性。有限的数据表明,西地那非以及其活性代谢产物被分泌于人类的乳汁中。目前尚无此类母乳对儿童影响,以及西地那非对母乳生成影响的信息。儿童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新生儿、儿童。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65岁)的西地那非清除率降低(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鉴于血药浓度较高可能同时增加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故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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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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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或瘙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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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周检查1次白细胞与血小板。 2、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静脉注射时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4、本品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 5、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6、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①听力;②神经功能;③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④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⑤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了解卡铂在妊娠时使用的安全性。卡铂在很多实验中证实有胚胎毒性和潜在的致突变作用。卡铂是否从人类乳汁中排泄尚不清楚。 8、儿童用药:尚无足够的资料说明儿童用药的标准方法。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服用前应避免高脂肪饮食;2. 避免与硝酸酯类药物同服;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过量饮酒;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