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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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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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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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177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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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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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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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不全者。 2、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者。 3、对甘露醇过敏者。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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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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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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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或瘙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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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周检查1次白细胞与血小板。 2、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静脉注射时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4、本品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 5、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6、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①听力;②神经功能;③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④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⑤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了解卡铂在妊娠时使用的安全性。卡铂在很多实验中证实有胚胎毒性和潜在的致突变作用。卡铂是否从人类乳汁中排泄尚不清楚。 8、儿童用药:尚无足够的资料说明儿童用药的标准方法。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