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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

环磷酰胺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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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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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环磷酰胺
环磷酰胺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磷酰胺。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627

国药准字H140228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环磷酰胺片: 1、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2、儿童常用量:口服每日2-6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环磷酰胺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 (1)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 (2)联合用药500-600mg/m2。 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其它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2、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4.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5.男性生殖功能紊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较血小板减少为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肝功能有影响。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 3、泌尿道反应:当大剂量环磷酰胺静滴,而缺乏有效预防措施时,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 4、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注意事项

1、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 2、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2.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3.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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