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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

环磷酰胺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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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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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环磷酰胺
环磷酰胺
氯膦酸二钠胶囊
氯膦酸二钠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磷酰胺。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氯膦酸二钠四水合物。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627

国药准字J201600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环磷酰胺片: 1、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2、儿童常用量:口服每日2-6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环磷酰胺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 (1)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 (2)联合用药500-600mg/m2。 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氯膦酸二钠主要经肾脏清除,因此,在氯膦酸二钠治疗过程中一定要维持足够的水份摄入。 氯膦酸二钠胶囊应整粒吞服。 每日剂量1600 mg应该单次用药。若日剂量高于1600 mg,超过的部分应该分次给药(作为第二剂量),具体如下: ?单次日剂量或两次用药的首剂量最好于早晨空腹以一杯水送服。在随后的1小时内,患者应禁止进食、饮水(白水除外)及口服其它任何药物。 如果一日两次用药,应按上述方法服用第一个剂量。第二个剂量应在两餐之间服用,时间应安排在进食、饮水(白水除外)或口服其它任何药物2小时之后、1小时之前。 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氯膦酸盐与含有钙或其它二价阳离子的牛奶、食物或药物同服,因为它们会减少氯膦酸盐的吸收。 ● 肾功能正常的成年患者 恶性肿瘤所致的高钙血症的治疗 起始剂量应采用高剂量,即每日2400 mg或3200 mg,依据个体的治疗情况,逐渐减至每日1600 mg以维持正常的血清钙水平。 恶性肿瘤所致的骨质溶解的治疗 口服治疗不伴有高钙血症的骨吸收增加时,剂量应个体化。推荐起始剂量为1600 mg/天。如果临床需要,可增加剂量,但建议每天不要超过3200 mg。 ●肾衰患者 氯膦酸盐主

副作用

1、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2、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虽然动物实验中,氯磷酸盐可通过胎盘屏蔽,尚不清楚其是否可以进入人类的胎儿体内。此外,上不知道氯磷酸盐是否会引起人类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因此, 除非治疗益处明确超过任何风险,否则不应让孕妇使用氯磷酸盐。哺乳目前尚未知氯磷酸盐在人体是否经乳汁分泌。因为很多药物可以经乳汁分泌,且因为哺乳时存在由于含有氯磷酸盐而造成临床显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建议氯磷酸盐治疗期间不要进行哺乳。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对老年人没有特殊的剂量建议。临床试验已包括65岁以上的患者,此年龄组未报告有特别的不良反应。

成分

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较血小板减少为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肝功能有影响。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 3、泌尿道反应:当大剂量环磷酰胺静滴,而缺乏有效预防措施时,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 4、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注意事项

1、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 2、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避免与钙剂或含钙食物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监测血钙、磷、镁和肾功能;5. 避免过度活动,防止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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