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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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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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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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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泛昔洛韦。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99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为≥6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2)肌酐清除率为40-5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 (3)肌酐清除率为20-3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4)肌酐清除率为<2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2、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注意事项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产品。若使用本产品应确认本品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服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和疗效尚待确定。 5、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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