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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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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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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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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胸腺肽肠溶片
胸腺肽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泛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99

国药准字H19991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为≥6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2)肌酐清除率为40-5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 (3)肌酐清除率为20-3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4)肌酐清除率为<2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2、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注意事项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产品。若使用本产品应确认本品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服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和疗效尚待确定。 5、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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