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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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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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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泛昔洛韦颗粒
泛昔洛韦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泛昔洛韦。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99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为≥6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2)肌酐清除率为40-5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 (3)肌酐清除率为20-39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4)肌酐清除率为<20ml/min,剂量为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2、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产品。若使用本产品应确认本品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服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和疗效尚待确定。 5、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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