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饮食疗法和其他非药物反应欠佳时,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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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伐他汀。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所含活性成分如下: 12种维生素 维生素A(4,000国际单位) 1.2毫克、维生素B1 1.6毫克、维生素B2 1.8毫克、维生素B6 2.6毫克、维生素B12 4.0微克、维生素C 0.1克、维生素D3(500国际单位) 12.5微克、维生素E 15毫克、生物素 0.2毫克、叶酸 0.8毫克、烟酰胺 19毫克。泛酸钙 10毫克。7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钙 0.125克、镁 0.1克、磷 0.125克、铜 1毫克、铁 60毫克、锰 1毫克锌 7.5毫克。辅料为:乙基纤维素、双硬脂酸甘油酯、明胶、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聚维酮、乳糖、甘露醇、硬脂酸镁、聚乙二醇400、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二氧化钛、黄色氧化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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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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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6 |
国药准字J2014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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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饮食疗法和其他非药物反应欠佳时,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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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洛伐他汀胶囊: 1、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使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2、一般始服剂量为每日20mg,晚餐时一次顿服;若需要调整剂则应间隔4周。最大剂量可至每日80mg,一次顿服或分早,晚餐分次服用。 3、轻、中度高胆固醇血症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 4、当LDL-C降至75mg/100ml(1.94mmol/L)以下或TC降至140mg/100ml(3.6mmo/L)以下时,洛伐他汀应减量。 洛伐他汀片: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 洛伐他汀分散片: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与早餐同时服用;如存在晨起恶心现象,可在中午或晚上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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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3、洛伐他汀禁止与HIV或HCV蛋白酶抑制剂合用。 |
1.本品耐受性良好,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如便秘),但一般不须停药。某些敏感的妇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度兴奋,故此类病人避免在晚间服用。 2.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反应,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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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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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饮食疗法和其他非药物反应欠佳时,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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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 7、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监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 |
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重要物质。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引起多种疾病。维生素类药构成多种辅酶,参与多种物质的代谢、利用和合成,促使骨骼生长,维持上皮组织的结构完整,保持正常的生长发育。微量元素的重要生理功能有:参与酶的构成与激活;构成体内重要的载体及电子传递系统;参与激素及维生素的合成;调控自由基的水平。本品所含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量,尤适用于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营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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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澈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泄尚不清楚,故在孕妇及乳母不推荐使用。 |
1.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 2.请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 3.由于含铁,本药可改变粪便的颜色使之变黑,这无临床意义。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