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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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 |
利拉萘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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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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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002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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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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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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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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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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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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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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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