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其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无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高糖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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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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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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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18 |
国药准字H200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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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其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无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高糖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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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格列齐特片: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格列齐特片(Ⅱ):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以后根据血糖、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老年病人酌减。 格列齐特分散片: 1、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进服。 2、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格列齐特胶囊: 口服,开始80mg(2粒),早餐前及午餐前(或晚餐前)各一次,也可40mg(1粒),一日3次,三餐前服。1周后按疗效调整剂量每日不超过320mg(8粒)。 格列齐特缓释片: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和压碎。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2、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 3、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 4、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 (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 (2)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 (3)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mg较好。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 (4)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调整。 (5)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 5、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a葡萄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可合并胰岛素治疗。 6、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7、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 (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 (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 (4)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粒),建议于早餐时服用。 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2、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 (1)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 (2)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 3、据国外文献报道: (1)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一粒。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 (2)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格列齐特缓释胶囊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 (3)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几天的治疗窗口期可能证明是必需的。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 (4)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 (5)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 这些资料己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4、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 (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 (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 (4)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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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2、1型糖尿病。 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6、哺乳期。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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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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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其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无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高糖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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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 2、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3、肾上腺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 4、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5、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 6、罕见的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它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2)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3)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般都会消失。 (4)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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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格列齐特片、格列齐特片(Ⅱ)、格列齐特分散片、格列齐特胶囊: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7、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 12、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14、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15、老年用药: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16、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导致严重低血糖反应,出现意识模糊,应立即静脉注射10%或50%葡萄糖注射液,使血糖浓度保持在100mg/dl之上,并对患者实施24至48小时的密切监护,直到确认症状已获得明显改善,防止低血糖症再次发生。 格列齐特缓释片、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1、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2、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 3、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4、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 (1)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 (2)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 (3)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 (4)肾功能不全。 (5)严重肝功能不全。 (6)格列齐特缓释胶嚢服用过量。 (7)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 (8)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 (9)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10)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 (11)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降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 (12)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 (13)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 (2)哺乳: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 6、儿童用药:缺乏在儿童中的临床研究或数据。 7、老年用药:对65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胶囊的服法按65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 (1)磺脲类类药物过量可产生低血糖。中度低血糖症状,无意识丧失或神经系统体征者,必须以摄取碳水化合物,调整剂量和/或改变饮食来完全纠正之。医师应继续严密监控直至患者已脱离危险。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出现昏迷,惊厥,或可能出现其他的神经功能障碍,应作为内科急诊处理,患者需立即入院治疗。 (2)如诊断或怀疑低血糖昏迷,应给患者快速静脉注射50ml高浓度(20-30%)葡萄糖溶液,随后持续滴注浓度相对较低的葡萄糖溶液(10%),注入速度以维持血糖浓度在1g/L以上为准。 (3)医师应密切监护患者,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加强监护。 (4)由于格列齐特与蛋白质结合牢固,透析对这些患者无用。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3.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