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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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索巴莫。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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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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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4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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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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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美索巴莫胶囊:口服,1次0.75-1.0g(3-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美索巴莫注射液: 1、静脉推注:病人在静卧条件下,缓缓推注,给药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3ml,注射后应至少休息10-15分钟。 2、静脉滴注:配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速不宜过快,1.0g的稀释量不应超过250ml。稀释后的混合液不能冷藏。 3、使用剂量和次数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来决定。成人一次使用剂量为1.0g,一日最大剂量为3.0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轻度病例静注后应改为口服给药以维持治疗。严重病例或手术后不适合口服给药时,每8小时给药一次,达每日3g的最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若病情持续,在停药48小时后可再重复给予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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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以聚乙二醇300为溶媒,它可以加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原有的酸毒症和尿素的积蓄,因此禁用于肝、肾功能障碍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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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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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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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肌肉骨骼性疼痛(如关节肌肉损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时静养、物理治疗等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缓解不适症状。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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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文献报道,使用美索巴莫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热、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面红、低血压、晕厥、血栓性静脉炎。 3、消化系统:消化不良、黄疸(包括胆汁性黄疸)、恶心和呕吐。 4、血液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 5、免疫系统:超敏反应。 6、神经系统:健忘、迷糊、复视、眩晕或头晕、困倦、失眠、轻度肌肉不自主运动、眼球震颤、镇静、癫痫(包括癫痫大发作)、晕头转向。 7、皮肤和感觉:视力模糊、结膜炎、鼻塞、金属味觉、瘙痒、皮疹和风疹。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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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索巴莫片、美索巴莫分散片、美索巴莫胶囊: 1、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损伤者其清除率降低,药物的消除半衰期有所延长,应慎用本品。 2、服药期间不宜操作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 3、由于本品可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因此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时应慎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生育力和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有本品子宫内暴露导致胎儿畸形的报道,因此孕妇一般禁用。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注意适当减量。 7、药物过量: (1)本品急性中毒的信息有限。过量常发生在与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剂合用的情况,主要症状为恶心、困倦、视力模糊、低血压、癫痫发作和昏迷、国外上市后监测资料曾有单用本品或合用中枢抑制剂、酒精或精神科药物出现死亡的报道。 (2)药物过量的处理包括对症和支持治疗。支持治疗包括维持气道畅通、监测尿量和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静脉输液。血液透析是否有效尚不明确。 美索巴莫注射液: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本品在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混合后不得冷藏。 3、注射时需仔细操作避免药液渗出血管外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4、用药期间不得从事操作机械或驾驶机动车辆等。 5、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在治疗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经验剂量和管理,可专门用于儿科的破伤风患者。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经常过量使用美索巴莫并与乙醇或者其它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合用会致以下反应:恶心、呕吐、嗜睡、视力模糊、低血压。他们的主要征兆是嗜睡,处理方法是对症治疗即可。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