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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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前列地尔。 |
烟酸。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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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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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800 |
国药准字H120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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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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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溶于250ml或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 2、心肌梗死,每日剂量100-200μg,重症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400μg。 3、用于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每日剂量100-200μg。 4、视网膜中央静脉血栓,一日100-200μg。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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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心衰或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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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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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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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休克:为最严重反应,但偶见。注射时应注意观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2、注射部位:偶见发红、硬结、瘙痒或局部血管疼痛。 3、循环系统:有时发现胸闷、面红、心悸、头晕或血压下降,一旦出现,停药即消失。心衰患者可能加重心衰症状。 4、消化系统:可出现食欲不振、呕吐、腹胀、便秘等症状,偶有ALT、AS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5、精神和神经系:头晕、头痛、疲劳,偶见发麻。 6、皮肤:偶见荨麻疹或皮疹、瘙痒感。 7、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 |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 和辅酶II 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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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青光眼或眼压增高、活动性胃溃疡、间质性肺炎者曾报道使病情恶化。 2、本品仅是对症治疗,缓解慢性动脉闭塞症或脉管炎的临床症状,如静息性肢痛或慢性下肢溃疡的促进愈合。停药后有复发的可能。 3、注射时,局部有疼痛、肿胀感觉,若有发烧、瘙痒感时,应及时减慢输入速度。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并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并溃疡并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