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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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前列地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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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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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800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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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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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溶于250ml或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 2、心肌梗死,每日剂量100-200μg,重症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400μg。 3、用于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每日剂量100-200μg。 4、视网膜中央静脉血栓,一日100-200μg。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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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心衰或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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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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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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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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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休克:为最严重反应,但偶见。注射时应注意观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2、注射部位:偶见发红、硬结、瘙痒或局部血管疼痛。 3、循环系统:有时发现胸闷、面红、心悸、头晕或血压下降,一旦出现,停药即消失。心衰患者可能加重心衰症状。 4、消化系统:可出现食欲不振、呕吐、腹胀、便秘等症状,偶有ALT、AS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5、精神和神经系:头晕、头痛、疲劳,偶见发麻。 6、皮肤:偶见荨麻疹或皮疹、瘙痒感。 7、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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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青光眼或眼压增高、活动性胃溃疡、间质性肺炎者曾报道使病情恶化。 2、本品仅是对症治疗,缓解慢性动脉闭塞症或脉管炎的临床症状,如静息性肢痛或慢性下肢溃疡的促进愈合。停药后有复发的可能。 3、注射时,局部有疼痛、肿胀感觉,若有发烧、瘙痒感时,应及时减慢输入速度。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