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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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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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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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07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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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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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将本品除去帽罩壳,插上带有导管的喷头,竖直握住喷雾瓶,按需对准给药部位揿压喷头,即有药液粒喷出。用量:口、鼻腔、咽喉部小手术,局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三揿,每揿4.5mg,总量27mg。喷后1-2分钟后施术。胃镜、喉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3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18mg。气管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27mg。本品成人一次用量不得超过100mg。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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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偶可引起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2.对呼吸道高敏病人,可引起支气管痉挛;3.本品剂量过大、吸收太快可导致中毒反应,表现为耳鸣、激动、烦燥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并可迅速发展为抽搐、昏迷、血压下降等;4.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室颤和心搏骤停。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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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透过胎盘,且与胎儿蛋白结合高于成人,母亲用药后可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亦可导致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儿童用药: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较正常儿半衰期长(3.16小时:1.8小时)。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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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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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喷入眼睛;5. 避免过量使用;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