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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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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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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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国药准字S2003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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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本品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皮肤单纯疱疹(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也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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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喷涂患处,每次1~2喷(如创口面积较大,也可喷涂多次以能覆盖整个创面为宜),每日三次。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一周,尖锐湿疣连续用药六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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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已知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及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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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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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本品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皮肤单纯疱疹(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也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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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偶见灼痛﹑瘙痒等局部轻微刺激反应,无需中止治疗即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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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1.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2.对于患处有溃疡或继发细菌感染的病人可配合使用抗菌药物。3.育龄女性及男性使用本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4.本品应在常温环境下携带和使用,避免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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