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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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25%鬼臼根树脂(PodophyllumRes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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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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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H20100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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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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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只有患处完整无出血才可使用本品。用适当工具(如棉签等)将本品涂于清洁的患处,避免接触正常组织,并使之彻底干燥。由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建议首次使用时,让本品接触皮肤较短时间(30~40分钟)以检查是否过敏。为避免全身吸收,本品接触时间应为产生理想疗效所需的最短时间(1~4小时,根据不同病变和病人情况而定),医生可根据自己经验调整。大面积或太多数量的疣不可一次治疗。一次的使用量不可超过1.0ml(约32滴)。干后的药液应用酒精或肥皂和水彻底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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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下列情况禁用:孕服、糖尿病人、类固醇使用者和血液循环不良的病人,出血性疣、痣、胎记或有毛长出的非寻常疣,疣周围皮肤有炎症或过敏。建议告知病人治疗的效果和可能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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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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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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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鬼臼根树脂具有细胞毒性及抗有丝分裂作用,外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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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本品作用强烈,只能由医生使用,不可直接配给病人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如有不慎,应用温水彻底冲洗,并依情况进一步对症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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