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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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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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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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国药准字H20067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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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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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局部外用,先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后,取适量药液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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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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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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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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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吸收后可水解成克林霉素发挥抗菌作用,尤对痤疮丙酸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局部使用还可使表皮脂肪酸减少,有利于痤疮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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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4.1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5.应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勿用于破溃皮肤。6.每次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