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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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甘草甜素20mg(甘草酸单铵盐26.5mg)甘氨酸200mg盐酸半胱氨酸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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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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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国药准字H2006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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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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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成人通常1日1次,1/4瓶~1瓶静脉注射。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慢性肝病可1日1次,2~3瓶静脉注射或者静脉点滴。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增量时用药剂量限度为1日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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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以下患者不宜给药)1、对本剂既往有过敏史患者。2、醛固酮症患者、肌病患者、低钾血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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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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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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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1.抗炎症作用(1)抗过敏作用(2)对花生四烯酸代谢酶的阻碍。2.免疫调节作用。3.对实验性肝细胞损伤的抑制作用。4.抑制病毒增殖和对病毒的灭活作用。(二)2.致畸形作用:1.慢性肝炎的双盲比较试验。2.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同剂量治疗的比较试验。3.一般临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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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