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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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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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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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国药准字H4102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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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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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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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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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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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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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