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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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奥布卡因,化学名称: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2二乙氨基乙酯的盐酸盐。分子式:CHaN2O3-HGI分子量:344.88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羟氯喹,其化学名称为:2-[[4-[(7-氯-4-喹啉基)氨基]戊基]乙氨基]-乙醇硫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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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Sanofi-Aventis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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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03 |
注册证号H201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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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
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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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胃镜检查或食管扩张:可将本品10-20ml含在咽喉部位,大约5分钟后咽下或滴于患者舌根部,令患者作吞咽动作,立即起麻醉作用.同时将本品涂于胃镜管或扩张器的表面起润滑作用)即可操作,作咽喉或声带检查时,可用上述方法进行。2.拔牙:拔牙后将本品滴于拔牙处即可起止痛作用,如牙痛难忍又不能马上拔除时,可用本品作暂时止痛作用。3.男性尿道插管先将尿道口洗净消毒将软管插入尿道将本品挤入(10~20ml)用阴茎夹夹住2分钟后即可插入膀胱镜等器成进行镜检或检查处置。4.妇科阴道检查:基本方法同上导尿方法同上,用于女性尿道道时基本方法同上。同时可在阴道镜或其他器械上涂本品适量以增加润滑减少阴道损伤。用于人工流产时,可将本品播入到宮颈口,将本品挤在宫颈上即可,2分钟左右宫颈即可松弛。5.肛裂直接将本品涂用于肛门上即可。 |
片剂为口服给予。1.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2.儿童: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发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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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过敏反应发生剂量过大,吸收过快可致中毒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救治。 |
1.视觉影响:视网膜变化可发生视网膜色素沉着变化和视野缺损,但罕见。早期停用本品后这些病变是可逆的。如果进一步发展,即使停用本品后仍有加重的危险。视网膜病变的患者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者伴有旁中心暗点,中心周围环形缺损,颞侧缺损和异常色觉。角膜的变化有角膜变化的报道包括角膜水肿和浑浊。可以无自觉症状或可引起诸如光晕、视力模糊或畏光。这些症状可能是暂时的或停药后会逆转。由于调节功能异常导致的视力模糊是剂量依赖的,也可能是可逆的。2.皮肤影响:有时可发生皮疹;瘙痒症,皮肤粘膜色素变化、头发变白和脱发也有报道发生。这些症状通常停药后容易恢复。有大疱疹包括非常罕见的多形性红斑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光敏感和剥脱性皮炎个案的报道。非常罕见的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病例,须与银屑病进行区别,虽然羟氯喹可能促进银屑病的发作。发热和白细胞过多症可能与羟氯喹有关。停药后通常结果好转。3.胃肠道影响:可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例如恶心、腹泻、厌食、腹痛和罕见的呕吐。在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通常会立刻消失。4.中枢神经系统影响:使用此类药物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头晕、眩晕、耳鸣、听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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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羟氯喹可通过胎盘。有关羟氯喹在妊娠期的应用资料有限。应该指出的是,治疗剂量中的4-氨基喹啉与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关,包括耳毒性(听觉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聋)、视网膜出血和视网膜色素沉着。所以,妊娠期妇女应避免应用羟氯喹,除非根据医生的评估潜在治疗益处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应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羟氯喹,因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羟氯喹,并且已知婴儿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儿童用药: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老年用药: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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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
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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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使用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密切观容患者用药后的状态反应,尽量采用较低浓度及较小剂量给药。 2.本品不可作为丁氧普鲁卡因滴眼液的替代品在眼科使用。 3.对以下患者,不能合用血管收缩剂(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1)对血管收缩剂有过敏史者。 (2)有高血压、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血管痉李性疾病者。 4.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
1. 服用期间避免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照射;2. 定期检查眼底;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