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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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奥布卡因,化学名称: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2二乙氨基乙酯的盐酸盐。分子式:CHaN2O3-HGI分子量:344.88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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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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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03 |
国药准字S1999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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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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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胃镜检查或食管扩张:可将本品10-20ml含在咽喉部位,大约5分钟后咽下或滴于患者舌根部,令患者作吞咽动作,立即起麻醉作用.同时将本品涂于胃镜管或扩张器的表面起润滑作用)即可操作,作咽喉或声带检查时,可用上述方法进行。2.拔牙:拔牙后将本品滴于拔牙处即可起止痛作用,如牙痛难忍又不能马上拔除时,可用本品作暂时止痛作用。3.男性尿道插管先将尿道口洗净消毒将软管插入尿道将本品挤入(10~20ml)用阴茎夹夹住2分钟后即可插入膀胱镜等器成进行镜检或检查处置。4.妇科阴道检查:基本方法同上导尿方法同上,用于女性尿道道时基本方法同上。同时可在阴道镜或其他器械上涂本品适量以增加润滑减少阴道损伤。用于人工流产时,可将本品播入到宮颈口,将本品挤在宫颈上即可,2分钟左右宫颈即可松弛。5.肛裂直接将本品涂用于肛门上即可。 |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p,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10.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2.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4.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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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过敏反应发生剂量过大,吸收过快可致中毒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救治。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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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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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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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2.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3.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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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使用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密切观容患者用药后的状态反应,尽量采用较低浓度及较小剂量给药。 2.本品不可作为丁氧普鲁卡因滴眼液的替代品在眼科使用。 3.对以下患者,不能合用血管收缩剂(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1)对血管收缩剂有过敏史者。 (2)有高血压、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血管痉李性疾病者。 4.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