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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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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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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磺胺嘧啶锌软膏
磺胺嘧啶锌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磺胺嘧啶锌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50

国药准字H108900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副作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及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药理作用

外用,代替磺胺嘧啶银,有促进创口愈合和抗菌、收敛作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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