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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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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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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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0 |
国药准字H1102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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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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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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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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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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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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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1)消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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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