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真菌性皮肤病,如手足癣、体股癣、头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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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盐酸萘替芬乳膏含盐酸萘替芬0.1g和酮康唑25mg。 |
盐酸萘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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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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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49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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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真菌性皮肤病,如手足癣、体股癣、头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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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均匀涂于患处及周围皮肤,每日1~2次,疗程一般为2~4周。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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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外用耐受性良好,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局部刺激症状如:灼热、刺痛、皮肤干燥、红斑、瘙痒,偶可发生过敏反应,引起接触性皮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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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外用萘替芬乳膏的试验及文献资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本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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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真菌性皮肤病,如手足癣、体股癣、头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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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外用抗真菌药,是由1%盐酸萘替芬和0.25%酮康唑组成的复方制剂。 作用机理:盐酸萘替芬和酮康唑均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合成,使膜结构破坏从而抑制真菌细胞的生长。但二者影响麦角固醇合成的机制不同: 酮康唑:作用于羊毛类固醇的C-14去甲基化酶,抑制羊毛类固醇向14-去甲基羊毛类固醇的转化,从而抑制麦角固醇的合成,对皮肤癣菌和酵母菌等均有抑菌和杀菌作用。 盐酸萘替芬:其作用靶位是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角鲨烯转化为角鲨烯环氧化物,最终抑制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此外,角鲨烯的堆积会导致细胞膜脆性增加而破裂。丙烯胺类对皮肤癣菌杀菌力强,而对酵母菌则呈抑菌作用。 毒理研究 萘替芬酮康唑 急性毒性:将家兔分为皮肤完整组和皮肤损伤组,每组动物均涂搽5%、2.5%和1.25%的萘替芬酮康唑乳膏,2g/只,24小时后洗去皮肤残留药物,观察7天,未见明显毒性反应发生。 长期毒性:给家兔涂搽5%、2.5%和1.25%的萘替芬酮康唑乳膏,2g/只,1次/日,连续给药12周,未见明显毒性发生。 皮肤刺激性:将家兔分为皮肤完整组和皮肤破损组,每组动物均涂搽2.5%的萘替芬酮康唑乳膏,2g/只,连续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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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组织。 2.治疗期间如果出现严重的局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需停止用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