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神经性呕吐和妊娠呕吐,也用于晕车、胃痉挛等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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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溴米那、盐酸普鲁卡、苯酚。 |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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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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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357 |
国药准字Z2202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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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呕吐和妊娠呕吐,也用于晕车、胃痉挛等呕吐。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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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2ml,对顽固呕吐可酌情适当增加注射次数。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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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溴米那、盐酸普鲁卡因、苯酚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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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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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呕吐和妊娠呕吐,也用于晕车、胃痉挛等呕吐。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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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缺氧。 2、胃肠系统:偶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和腹泻。 3、可出现短暂的兴奋,随之知觉丧失、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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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期间偶有危重和特殊情况,应监测呼吸与循环系统。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小儿的毒性反应大于成人,应慎用。 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