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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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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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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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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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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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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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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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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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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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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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