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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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利拉萘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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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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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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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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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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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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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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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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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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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