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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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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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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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H2006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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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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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磷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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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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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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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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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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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
1本品应远离眼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他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