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麻药。主要用于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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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利多卡因。其化学名称:N-(2,6-二甲苯基)-2-(二乙氨基)乙酰胺盐酸盐一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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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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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25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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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麻药。主要用于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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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2%胶浆剂成人常用来涂抹于食管、咽喉气管或尿道等导管的外壁;妇女作阴道检查时可用棉花签蘸5~7ml涂于局部;尿道扩张术或膀胱镜检查时用量2~4mg。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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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对有药物过敏史及特异质反应者; 2?严重心脏阻滞,包括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 3?严重窦房结功能障碍; 4?原有室内传导阻滞者。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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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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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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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局麻药。主要用于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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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偶可引起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 2?对呼吸道高敏病人,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3?本品剂量过大、吸收太快可导致中毒反应,表现为耳鸣、激动、烦燥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并可迅速发展为抽搐、昏迷血压下降等; 4?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室颤和心搏骤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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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障碍、肝血流量减低、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肌受损、低血容量及休克等患者慎用。 2?对其他局麻药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但利多卡因与普鲁卡因胺、奎尼丁间尚无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 3?本品严格掌握浓度和用药总量,超量可引起惊厥及心跳骤停。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