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症状,如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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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左旋西替利嗪。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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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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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83 |
国药准字H2015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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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症状,如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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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或6岁以上儿童:每日口服1粒(5mg),空腹或餐中或餐后均可服用。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根据下表调整:(详见说明书) 肝功能损害患者:仅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如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请参照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用量。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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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头痛、嗜睡、口干、疲倦、衰弱、腹痛等不良反应。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时,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作用(特别是肾上腺功能暂时性抑制),在停用本品后,这些作用消失,但是突然停药,可继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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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左旋西替利嗪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不良反应,尚无其应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左旋西替利嗪会从乳汁中分泌,不建议哺乳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孕妇使用本品必须注意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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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症状,如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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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虽然目前暂无研究资料,但当某些敏感的病人同时服用左旋西替利嗪和酒精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时可能会对其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 3.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对照临床试验证实,左旋西替利嗪在推荐剂量下不会削弱人的警戒性、反应和驾驶的能力。如果患者需要驾驶、从事有潜在危险性的活动或操作机械时,切勿过量服用并考虑其对本品的反应;合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能导致其警戒性降低和操作能力削弱。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使用需遵医嘱;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长期使用需定期检查皮肤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