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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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酸、丙氨酸、赖氨酸、精氨酸、组氨酸、甲硫氨酸、丝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苏氨酸、甘氨酸、色氨酸、盐酸半胱氨酸、氨基酸。 |
本品每片含碳酸钙1.25克(相当于钙0.5克)。辅料为甘露醇、木糖醇、聚乙二醇4000、硬脂酸镁、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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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三九爱德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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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290 |
国药准字H1097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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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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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葡萄糖(或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等注射液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全面支持的目的。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注射时,将药液稀释后,一般以每分钟30-40滴为宜;中心静脉输液时遵医嘱。 4、输注量应以病人的年龄、体重、营养状态、病情不同而定,一般成人每日250-1000ml(按氨基酸含量计算为0.5g/kg-1.5g/kg)。 |
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一日1~2次;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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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嗳气、便秘。 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 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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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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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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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注过快或过浓时,可产生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偶可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
本品参与骨髓的形成与骨折后骨组织的再建以及肌肉收缩、神经传递、凝血机制并降低毛细血管的渗透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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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肝功能,肝功能明显异常时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宜使用。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药液浑浊、生霉、瓶身和瓶口破裂、封口松动漏气等情况时切勿使用。 3、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再用。 4、本品遇冷析出结晶,用前可浸泡于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肾结石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