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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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酸、丙氨酸、赖氨酸、精氨酸、组氨酸、甲硫氨酸、丝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苏氨酸、甘氨酸、色氨酸、盐酸半胱氨酸、氨基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台物。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分子量:6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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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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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290 |
国药准字H2015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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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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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葡萄糖(或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等注射液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全面支持的目的。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注射时,将药液稀释后,一般以每分钟30-40滴为宜;中心静脉输液时遵医嘱。 4、输注量应以病人的年龄、体重、营养状态、病情不同而定,一般成人每日250-1000ml(按氨基酸含量计算为0.5g/kg-1.5g/kg)。 |
除非另有医嘱,成人在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嚼服1-2片。推荐服法:一次1-2片,一日3-4次,嚼服。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一次2片,一日4次,嚼服。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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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软糊状便和大便次数增多,偶见便秘,口干和食欲不振。 2.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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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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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尚无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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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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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注过快或过浓时,可产生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偶可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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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肝功能,肝功能明显异常时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宜使用。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药液浑浊、生霉、瓶身和瓶口破裂、封口松动漏气等情况时切勿使用。 3、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再用。 4、本品遇冷析出结晶,用前可浸泡于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急腹症患者应首先到医院就诊,在诊断明确后再决定是否服用铝碳酸镁片。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铝碳酸镁片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