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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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川芎。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倍他司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2-吡啶乙胺二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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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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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782 |
国药准字H4102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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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 |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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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4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液250ml-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 |
每日2至4次,每次限1至2片,最大日量不得超过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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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川芎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禁用。 |
用本品偶有口干、胃部不适、心悸、皮肤瘙痒等,个别病例偶有恶心、头晕、头胀、出汗等,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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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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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 |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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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全身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乏力、疼痛、面色苍白、多汗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哮喘、咳嗽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头胀、震颤、抽搐、昏迷、口麻木、烦躁、失眠等。 7、皮肤及其附件:风团样皮疹、丘疹、红斑、血管性水肿等。 8、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的疼痛、麻木、皮疹、静脉炎等。 |
本品对脑血管、心血管,特别是对椎底动脉系统有较明显的扩张作用,显著增加心、脑及周围循环血流量,改善血循环,并降低全身血压,此外能增加耳蜗和前底血流量,从而消除内耳性眩晕,耳鸣和耳闭感,还能增加毛细血管通透性,促进细胞外液的吸收,消除淋巴内水肿;能对抗儿茶酚胺的缩血管作用及降低动脉压,并有抑制血浆凝固及ADP诱导的血小板凝集作用,能延长大白鼠体外血栓形成时间,还有轻微的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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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6、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心脏严重疾患、有出血倾向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遵医嘱,并加强监测。 7、静脉滴注时,必须稀释以后使用。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 8、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本品含丹参,不宜与藜芦配伍使用。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本品不能与喹诺酮类、甘草酸二胺、盐酸罂粟碱等联合应用。不建议与抗生素尤其是青霉素等高敏类药物联合使用。 |
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褐色细胞瘤及孕妇慎用;老年人使用注意调节剂量;勿与组织胺类药物配用;儿童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