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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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钴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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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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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02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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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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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钴胺胶囊: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片: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分散片: 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适量温水中,振摇分散后立即服用。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注射液: 1、周围神经病: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可按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约两个月后,作为维持治疗,每隔1-3个月可给与一次0.5mg。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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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甲钴胺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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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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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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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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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偶见皮疹发生(发生率<0.1%),出现后请停止用药。 2、口腔及舌面疱疹,双唇结痂,眼睑膜充血。 3、其它:偶有(发生率5%-0.1%)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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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 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甲钴胺在动物试验中未表现致畸作用,但其对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尚不明确甲钴胺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但动物试验报告甲钴胺有乳汁分泌。本品在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遵医嘱。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机能减退,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少用量。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