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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钴胺

甲钴胺

处方药 医保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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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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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钴胺
甲钴胺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钴胺。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702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钴胺胶囊: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片: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分散片: 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适量温水中,振摇分散后立即服用。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注射液: 1、周围神经病: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可按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约两个月后,作为维持治疗,每隔1-3个月可给与一次0.5mg。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禁用于甲钴胺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1、过敏:偶见皮疹发生(发生率<0.1%),出现后请停止用药。 2、口腔及舌面疱疹,双唇结痂,眼睑膜充血。 3、其它:偶有(发生率5%-0.1%)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

注意事项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 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甲钴胺在动物试验中未表现致畸作用,但其对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尚不明确甲钴胺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但动物试验报告甲钴胺有乳汁分泌。本品在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遵医嘱。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机能减退,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少用量。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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