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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辛酸

硫辛酸

处方药 医保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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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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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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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辛酸
硫辛酸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胺碘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辛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815

国药准字H370214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本品可用于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 (1)静脉注射应缓慢,最大速度为每分钟50mg硫辛酸。 (2)用于肌肉注射,每个注射部位硫辛酸用量不得超过50mg。如需大剂量给药,每个注射部位最大注射量2ml,分数个不同部位给药。 2、本品也可加入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如250-500mg硫辛酸加入100-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时间约30分钟。 3、除非有特别医嘱,对严重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的患者,可用静脉滴注给药,每天300-600mg,2-4周为一个疗程。 口服固体: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6g,早餐前半个小时服用。对于较严重的症状,建议起始先采用注射治疗。由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是慢性疾病,一般需长期服用,具体使用时间由医生根据个体特点决定。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成分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理作用

注射剂: 1、静脉滴注过快偶可出现头胀和呼吸困难,但可自行缓解。极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抽搐、复视、紫癜以及由于血小板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倾向。 2、肌肉注射偶可在注射部位出现局部变态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或湿疹。也可能出现全身变态反应,严重者可发生休克。若发生休克,医护人员应急时抢救。 口服固体: 1、本品的不良反应如下: (1)胃肠道系统:非常罕见((2)过敏反应:非常罕见((3)神经系统:非常罕见((4)全身反应:非常罕见(<1/10,000):由于糖利用的改善,少数病例中出现血糖降低。此时低血糖的症状有眩晕、出汗、头痛和视物异常。 2、如发生上述一项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程度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过敏症状一出现,即应停药并通知医生。如发生任何上述未来提及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师。

注意事项

注射剂: 1、配好的输液,用铝箔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保持稳定。 2、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 3、在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同时,对糖尿病本身的控制也是必需的。 4、由于活性成份对光敏感,应在使用前将安瓿从盒内取出。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儿童和少年应排除在治疗之外,因为还没有经过临床验证。 7、老年用药:临床上无需特别调整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迄今尚未见硫辛酸中毒特征的报道。亦未见可能出现的中毒症状的药理学描述。 口服固体: 1、食物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应将硫辛酸和食物分开服用。 2、长期饮酒是神经病变发生、发展的重要危险因素,可影响本品治疗的成功率。因此建议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尽可能戒洒.无治疗间期内也如此。 3、由于补充一定的疏辛酸可以降低血糖浓度,因此对于那些带有糖尿病和偏头痛耐受不良者要谨慎。有必要的话,为避免出现低血糖,要进行血糖监控和将血糖药物的剂量调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谨慎评估利益-风险后,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生殖毒理学来提示对生育力及胚胎早期发育的影响,胚胎毒性效应不明显,目前有关硫辛酸进入母乳的途径尚未知。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强烈建议时才能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药物过量: (1)已有报道,意外或自杀式饮酒,同时口服大剂量硫辛酸后,可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甚至致命性后果。中毒早期可能表现为烦躁、坐立不安或意识模糊,后期伴发生全身惊厥及乳酸性酸中毒。此外,大剂量硫辛酸的中毒表现为低血糖、休克、横纹肌溶解、溶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骨髓抑制和多脏器衰竭。 (2)中毒时治疗措施:如果怀疑硫辛酸轻度中毒(如成年人>6g、儿童>50mg/kg体重),应立即入院并开始实施中毒的一般治疗措施(如催吐、洗胃、活性炭吸附等);全身惊厥、乳酸性酸中毒和其他致命性后果的处理应以强化治疗和全身治疗为中心,目前,血液透析、血液灌注或过滤技术对加速硫辛酸排泄的益处尚不明确。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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