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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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辛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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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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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15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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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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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本品可用于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 (1)静脉注射应缓慢,最大速度为每分钟50mg硫辛酸。 (2)用于肌肉注射,每个注射部位硫辛酸用量不得超过50mg。如需大剂量给药,每个注射部位最大注射量2ml,分数个不同部位给药。 2、本品也可加入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如250-500mg硫辛酸加入100-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时间约30分钟。 3、除非有特别医嘱,对严重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的患者,可用静脉滴注给药,每天300-600mg,2-4周为一个疗程。 口服固体: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6g,早餐前半个小时服用。对于较严重的症状,建议起始先采用注射治疗。由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是慢性疾病,一般需长期服用,具体使用时间由医生根据个体特点决定。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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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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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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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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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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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剂: 1、静脉滴注过快偶可出现头胀和呼吸困难,但可自行缓解。极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抽搐、复视、紫癜以及由于血小板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倾向。 2、肌肉注射偶可在注射部位出现局部变态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或湿疹。也可能出现全身变态反应,严重者可发生休克。若发生休克,医护人员应急时抢救。 口服固体: 1、本品的不良反应如下: (1)胃肠道系统:非常罕见((2)过敏反应:非常罕见((3)神经系统:非常罕见((4)全身反应:非常罕见(<1/10,000):由于糖利用的改善,少数病例中出现血糖降低。此时低血糖的症状有眩晕、出汗、头痛和视物异常。 2、如发生上述一项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程度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过敏症状一出现,即应停药并通知医生。如发生任何上述未来提及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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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射剂: 1、配好的输液,用铝箔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保持稳定。 2、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 3、在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同时,对糖尿病本身的控制也是必需的。 4、由于活性成份对光敏感,应在使用前将安瓿从盒内取出。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儿童和少年应排除在治疗之外,因为还没有经过临床验证。 7、老年用药:临床上无需特别调整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迄今尚未见硫辛酸中毒特征的报道。亦未见可能出现的中毒症状的药理学描述。 口服固体: 1、食物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应将硫辛酸和食物分开服用。 2、长期饮酒是神经病变发生、发展的重要危险因素,可影响本品治疗的成功率。因此建议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尽可能戒洒.无治疗间期内也如此。 3、由于补充一定的疏辛酸可以降低血糖浓度,因此对于那些带有糖尿病和偏头痛耐受不良者要谨慎。有必要的话,为避免出现低血糖,要进行血糖监控和将血糖药物的剂量调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谨慎评估利益-风险后,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生殖毒理学来提示对生育力及胚胎早期发育的影响,胚胎毒性效应不明显,目前有关硫辛酸进入母乳的途径尚未知。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强烈建议时才能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药物过量: (1)已有报道,意外或自杀式饮酒,同时口服大剂量硫辛酸后,可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甚至致命性后果。中毒早期可能表现为烦躁、坐立不安或意识模糊,后期伴发生全身惊厥及乳酸性酸中毒。此外,大剂量硫辛酸的中毒表现为低血糖、休克、横纹肌溶解、溶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骨髓抑制和多脏器衰竭。 (2)中毒时治疗措施:如果怀疑硫辛酸轻度中毒(如成年人>6g、儿童>50mg/kg体重),应立即入院并开始实施中毒的一般治疗措施(如催吐、洗胃、活性炭吸附等);全身惊厥、乳酸性酸中毒和其他致命性后果的处理应以强化治疗和全身治疗为中心,目前,血液透析、血液灌注或过滤技术对加速硫辛酸排泄的益处尚不明确。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