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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辛酸

硫辛酸

处方药 医保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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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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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辛酸
硫辛酸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辛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815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本品可用于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 (1)静脉注射应缓慢,最大速度为每分钟50mg硫辛酸。 (2)用于肌肉注射,每个注射部位硫辛酸用量不得超过50mg。如需大剂量给药,每个注射部位最大注射量2ml,分数个不同部位给药。 2、本品也可加入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如250-500mg硫辛酸加入100-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时间约30分钟。 3、除非有特别医嘱,对严重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的患者,可用静脉滴注给药,每天300-600mg,2-4周为一个疗程。 口服固体: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6g,早餐前半个小时服用。对于较严重的症状,建议起始先采用注射治疗。由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是慢性疾病,一般需长期服用,具体使用时间由医生根据个体特点决定。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注射剂: 1、静脉滴注过快偶可出现头胀和呼吸困难,但可自行缓解。极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抽搐、复视、紫癜以及由于血小板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倾向。 2、肌肉注射偶可在注射部位出现局部变态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或湿疹。也可能出现全身变态反应,严重者可发生休克。若发生休克,医护人员应急时抢救。 口服固体: 1、本品的不良反应如下: (1)胃肠道系统:非常罕见((2)过敏反应:非常罕见((3)神经系统:非常罕见((4)全身反应:非常罕见(<1/10,000):由于糖利用的改善,少数病例中出现血糖降低。此时低血糖的症状有眩晕、出汗、头痛和视物异常。 2、如发生上述一项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程度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过敏症状一出现,即应停药并通知医生。如发生任何上述未来提及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师。

注意事项

注射剂: 1、配好的输液,用铝箔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保持稳定。 2、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 3、在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同时,对糖尿病本身的控制也是必需的。 4、由于活性成份对光敏感,应在使用前将安瓿从盒内取出。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儿童和少年应排除在治疗之外,因为还没有经过临床验证。 7、老年用药:临床上无需特别调整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迄今尚未见硫辛酸中毒特征的报道。亦未见可能出现的中毒症状的药理学描述。 口服固体: 1、食物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应将硫辛酸和食物分开服用。 2、长期饮酒是神经病变发生、发展的重要危险因素,可影响本品治疗的成功率。因此建议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尽可能戒洒.无治疗间期内也如此。 3、由于补充一定的疏辛酸可以降低血糖浓度,因此对于那些带有糖尿病和偏头痛耐受不良者要谨慎。有必要的话,为避免出现低血糖,要进行血糖监控和将血糖药物的剂量调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谨慎评估利益-风险后,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生殖毒理学来提示对生育力及胚胎早期发育的影响,胚胎毒性效应不明显,目前有关硫辛酸进入母乳的途径尚未知。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强烈建议时才能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药物过量: (1)已有报道,意外或自杀式饮酒,同时口服大剂量硫辛酸后,可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甚至致命性后果。中毒早期可能表现为烦躁、坐立不安或意识模糊,后期伴发生全身惊厥及乳酸性酸中毒。此外,大剂量硫辛酸的中毒表现为低血糖、休克、横纹肌溶解、溶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骨髓抑制和多脏器衰竭。 (2)中毒时治疗措施:如果怀疑硫辛酸轻度中毒(如成年人>6g、儿童>50mg/kg体重),应立即入院并开始实施中毒的一般治疗措施(如催吐、洗胃、活性炭吸附等);全身惊厥、乳酸性酸中毒和其他致命性后果的处理应以强化治疗和全身治疗为中心,目前,血液透析、血液灌注或过滤技术对加速硫辛酸排泄的益处尚不明确。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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