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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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莫索尼定。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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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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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97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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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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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采用个体化用药原则。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即0.2mg,每天1次,于早晨服用,应以三周的间隔进行剂量调整直到获得满意疗效。常用剂量为一次0.2mg,一日2次(早、晚)。每次最大剂量不得超过0.4mg,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0.6mg。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单次剂量不得超过0.2mg或日剂量不超过0.4mg。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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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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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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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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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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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初期可能会出现口干、倦怠、头痛,偶见头晕、嗜睡或体弱无力等症状,通常在服药一周内能自行减退。偶见胸闷、反应迟钝、尿频、失眠、恶心、皮肤潮红及瘙痒。极少产生胃肠道不适,个别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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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和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时,如必须中断治疗,应首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待数日后再停本品。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遵医嘱减低剂量并监测血压。 3、对本品过敏时应停药。 4、尽管在使用本品中迄今尚未发生过血压升降的异常变化,但建议长期服用本品时,勿采取突然停药的措施。 5、开车或操纵机器者应谨慎,可能影响其驾驶或操纵能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6、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7、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须慎用,用初始剂量宜小,因为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时可出现头痛、镇静、嗜睡、低血压、疲乏无力、心动过缓、口干、呕吐及胃痛,也可能出现高血压,心动过速及高血糖。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