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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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莫索尼定。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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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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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9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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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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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采用个体化用药原则。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即0.2mg,每天1次,于早晨服用,应以三周的间隔进行剂量调整直到获得满意疗效。常用剂量为一次0.2mg,一日2次(早、晚)。每次最大剂量不得超过0.4mg,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0.6mg。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单次剂量不得超过0.2mg或日剂量不超过0.4m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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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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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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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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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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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初期可能会出现口干、倦怠、头痛,偶见头晕、嗜睡或体弱无力等症状,通常在服药一周内能自行减退。偶见胸闷、反应迟钝、尿频、失眠、恶心、皮肤潮红及瘙痒。极少产生胃肠道不适,个别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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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和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时,如必须中断治疗,应首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待数日后再停本品。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遵医嘱减低剂量并监测血压。 3、对本品过敏时应停药。 4、尽管在使用本品中迄今尚未发生过血压升降的异常变化,但建议长期服用本品时,勿采取突然停药的措施。 5、开车或操纵机器者应谨慎,可能影响其驾驶或操纵能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6、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7、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须慎用,用初始剂量宜小,因为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时可出现头痛、镇静、嗜睡、低血压、疲乏无力、心动过缓、口干、呕吐及胃痛,也可能出现高血压,心动过速及高血糖。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