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小儿急热惊风,表现为高热、抽搐、神志不清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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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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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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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494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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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小儿急热惊风,表现为高热、抽搐、神志不清等症状。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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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瓶,一日2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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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后,患者可能会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有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神经系统副作用,如头晕或头痛。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反应。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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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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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小儿急热惊风,表现为高热、抽搐、神志不清等症状。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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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热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茶、咖啡等兴奋性饮料。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