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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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基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拉贝洛尔。化学名称:5-[1-羟基-2(1-甲基-3苯 丙胺基)-乙基]水杨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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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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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012 |
国药准字H3202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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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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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慢粒,可根据患者用药前病情及白细胞数高低而决定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30mg/kg,1次或分2次口服,当白细胞下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至约为每日20mg/kg,口服维持或改间歇服用。 (2)头颈癌、卵巢癌等,剂量为每次按体重60-80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0-3000mg/m2,每周2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日按体重20-30mg/kg,每日1次口服给药。 2、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 |
口服:一次100mg(2片),每日2~3次,2~3天后根据需要加量。常用维持量为200~400mg(4~8片),每日2次,饭后服。极量每日2400m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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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水痘,带状疱疹者禁用。 2、各种严重感染者禁用。 |
偶有头昏、冒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个别忠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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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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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安全有效地用于妊娠高血压,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乳计中的浓度为母休血液的22~45%,乳母慎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生物利用度高,因此可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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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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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造血系统:较常见的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或红细胞形态异常。 2、消化系统:较常见的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较少见的有便秘,长期服用本品可发生口腔粘膜炎、口腔溃烂、腹泻等。 3、其他:皮疹、红斑、瘙痒、皮肤色变深等皮肤反应及脱发较为少见,可偶然发生血尿酸增高或尿酸性肾病,偶见头痛、倦睡、头晕、幻觉、惊厥等神经毒性表现及药物性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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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髓抑制、严重贫血、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慎用。 2、患者应避免接受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 4、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 5、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若出现显着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处理。 6、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并严密观察血象,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应,也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 |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减退。 2.少数病人可在服药后2-4小时出现休位性低血压,因此用药剂量应该逐渐增加。(若降压过低,可用新福林或阿托品子以拮抗)。 3.本品对下列诊断可能产生干扰:本品尿中代谢产物可造成尿儿茶酚胺和VMA假性升高,本品可使尿中不异丙胶式验呈假阳性。 4.本品用最必须强调个体化,不同个体、不同疾病用量不尽相同。 5.本品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有效,但少数病例有血玉反常升高的报道,故用药时应谨慎。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