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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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基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150毫克,泛酸钙10毫克,维生素B1 2.5毫克,维生素B2 0.5毫克,维生素B6 2毫克,烟酰胺8.5毫克。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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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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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012 |
国药准字H4502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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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
用于儿童因缺乏维生素与赖氨酸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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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慢粒,可根据患者用药前病情及白细胞数高低而决定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30mg/kg,1次或分2次口服,当白细胞下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至约为每日20mg/kg,口服维持或改间歇服用。 (2)头颈癌、卵巢癌等,剂量为每次按体重60-80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0-3000mg/m2,每周2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日按体重20-30mg/kg,每日1次口服给药。 2、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 |
口服,1~3岁,一次2~3毫升;4~5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用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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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水痘,带状疱疹者禁用。 2、各种严重感染者禁用。 |
1.偶见皮肤潮红、瘙痒。2.尿液可能呈黄色,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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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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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
用于儿童因缺乏维生素与赖氨酸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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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造血系统:较常见的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或红细胞形态异常。 2、消化系统:较常见的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较少见的有便秘,长期服用本品可发生口腔粘膜炎、口腔溃烂、腹泻等。 3、其他:皮疹、红斑、瘙痒、皮肤色变深等皮肤反应及脱发较为少见,可偶然发生血尿酸增高或尿酸性肾病,偶见头痛、倦睡、头晕、幻觉、惊厥等神经毒性表现及药物性发热。 |
本品所含赖氨酸为人体必需氨基酸,能促进生长发育,修复受损神经组织;其他5种维生素参与体内辅酶的形成,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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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髓抑制、严重贫血、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慎用。 2、患者应避免接受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 4、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 5、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若出现显着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处理。 6、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并严密观察血象,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应,也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 |
1.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