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arbamates)用作农药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这类杀虫剂分为五大类:
1、萘基氨基甲酸酯类,如西维因;
2、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叶蝉散;
3、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
4、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呋喃丹;
5、杂环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索威。
除少数品种如呋喃丹等毒性较高外,大多数属中、低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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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arbamates)用作农药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这类杀虫剂分为五大类:
1、萘基氨基甲酸酯类,如西维因;
2、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叶蝉散;
3、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
4、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呋喃丹;
5、杂环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索威。
除少数品种如呋喃丹等毒性较高外,大多数属中、低毒性。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经呼吸道、消化道侵入机体,也可经皮肤粘膜缓慢吸收,主要分布在肝、肾、脂肪和肌肉组织中。在体内代谢迅速,经水解、氧化和结合等代谢产物随尿排出,24小时一般可排出摄入量的70%~80%。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毒作用机理与有机磷农药相似,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酶活性中心丝氨酸的羟基被氨基甲酰化,因而失去酶对乙酰胆碱的水解能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不需经代谢活化,即可直接与胆碱酯酶形成疏松的复合体。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胆碱酯酶结合是可逆的,且在机体内很快被水解,胆碱酯酶活性较易恢复,故其毒性作用较有机磷农药中毒为轻。
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和呼吸抑制。中毒后不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死亡有两个高峰:
1、抢救早期多由于胆碱酯酶严重抑制,发生肺水肿,脑水肿及呼吸循环衰竭;
2、抢救后期出现“反跳”,多由洗胃不彻底有机磷再吸收或阿托品停用过早引起,恢复期中猝死,原因尚未完全清楚,有的因并发症或心脏中毒性损害所致,因此,控制的重点在排毒与解毒。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但一般较轻,以毒蕈碱样症状为明显,可出现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及瞳孔缩小,血液胆碱酯酶活性轻度受抑制,因此一般病情较轻,病程较短,复原较快,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和呼吸抑制,中毒后不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1、预后良好,一般职业中毒者很少发生死亡,经积极抢救,多数完全恢复健康,无后遗症,仍可从事原工作。
2、中毒后若留有后遗症,请参考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关部分进行评定。
3、中毒死亡者,请按工伤事故死亡的鉴定与赔偿的标准进行。注意安全生存合理的保护身体的健康。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在确诊时,除依靠其临床表现外,还需借助辅助检查。本病中毒后12h内全血胆碱酯酶活力轻,中度降低,呕吐物或清洗液中可测到相应毒物。
食用蔬菜时最好在水中充分清洗浸泡,食用水果时尽量削皮,葡萄等不好去皮的水果要经半小时浸泡后再食用。可采以大量饮水,并用手指刺激喉部,诱发呕吐中毒食物,随后立即送医院。
一、急救措施:
1、发现农药中毒病人,应尽快使之脱离中毒环境,脱去沾上农药的衣服、鞋袜,并立即用清水反复冲洗全身,减少因皮肤污染而加重中毒。
2、误食而中毒的要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
3、快速送医院抢救。阿托品和胆碱脂酶复活剂(如解磷定、氯磷定等)是抢救有机磷农药的特效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用阿托品,严重者可加用肾上腺素。有机氯农药中毒应用碱性液(小苏打、肥皂水)冲洗,禁用油剂导泻。
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西医治疗方法: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同。阿托品为治疗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首选药物,疗效极佳,能迅速控制由胆碱酯酶受抑制所引起的症状和体征,以采用常规用量0.5~1mg口服或肌注为宜,不必应用过大剂量。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代谢迅速,胆碱酯酶活性恢复很快,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需要性不大;有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如急性西维因中毒,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反会增强毒性和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影响阿托品治疗效果,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一般不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治疗。如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混合中毒,可先用阿托品,在中毒一段时间后,可酌情适量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